SOLUTION
一、方案背景
2016年2月22日上午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通过《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(2016-2020)》和《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(2016-2020)》。提出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、服务审判执行、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作用,努力建设“智慧法院”。
根据《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(2016—2020)》(法[2016]66号)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》(法发[2017]12号)和《河北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(2021-2025)》冀高法〔2021〕159号的要求,各级法院要向智慧法院建设。
二、建设目标
(1)无所不在的便民服务
(2)实时透明的司法公开
(3)融合创新的流程管控
(4)聪慧便捷的智能办案
(5)精准高效的综合管理
(6)自主可控的安全防护
三、总体系统架构
四、建设内容
(1)智慧法庭系统:大法庭、中法庭、小法庭、要素式庭审、庭审辅助系统、庭审智能巡查系统、无书记员模式、全流程网上办案评议平台、合议室等。
(2)诉讼服务中心系统:智能安检系统、访客安防系统、虚拟导诉系统、3D导航系统、诉讼服务一体机、立案一体机、智能诉状填写终端、风险评估系统、自助阅卷终端、案件查询终端、庭审播放终端、立案辅助系统、排队叫号系统、卷壳打印系统、信息发布系统、信访管理系统、一室多用系统、律师服务系统、材料收转系统、智能档案库房等。
(3)会议室:普通会议室、审委会、视频会议室、数据可视化智能管理平台等。
(4)信息服务设施:综合布线系统、通信网络及安全设备、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等。
(5)公安安全系统:视频安防监控系统、门禁系统、入侵报警系统、停车管理系统、周界防范系统、智能门锁系统等。
(6)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:一卡通、楼宇控制与能源管理、机房工程等。
(7)智慧法院综合管理系统:综合管理系统、图像识别平台、智慧警务系统等。
五、技术优势
(1)需求主导、实用高效
应用需求是“人民法院审判楼智能化工程”规划、分析、设计、研发、实施的基本依据。
(2)统一标准、规范业务
遵循国家、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,以满足未来全国法院联网、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的需要。从统一、规范办公自动化与司法政务管理业务出发,认真开展需求分析,反复迭代,“优化再造”满足法院业务需要的、规范的、科学合理的、实用高效的办案、办公、保障管理流程。
(3)技术成熟、开放扩展
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,充分考虑到人民法院合理的投资能力,保证具有较好的先进性、实用性和较长的生命周期。要充分考虑到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使系统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扩展性。
(4)互联互通、共建共享
在遵循标准规范的基础上,按照电子政务互联互通的要求,实现省—市—县三级法院互联互通、业务协同,支持“从下到上、从上到下、一对一、一对多、多对多”的业务互动,支持信息资源、软件资源、硬件资源的共建共享。
(5)合理部署、保障安全
充分了解人民法院的应用规模、现有资源、投资能力等,规划合理的部署方式和结构。建立合理的安全保障体系,确保网络安全、系统安全、数据安全。